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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陈区长安排,分局就派出了干警,在干警的眼皮子之下,杨局长去了一趟区党委,他在隋书记的办公室里呆了差不多十分钟,出来的时候,两只眼睛有些发红。
人到市局之后,杨局长就咬定说,他跟何霏的关系很单纯,不过意外再次发生,小区那些他素不相识的主儿纷纷表示——这个男人常去被害的女人家,有时候晚上就住在那里。
卧槽泥马,你们这是闲到多么的蛋疼了?杨局长听到,有人甚至举出了大前天晚上他曾经在那里过夜,就知道撇清没有用了,于是他表示,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跟何霏的死,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个人愿意出五万块钱,悬赏捉拿凶手——这是发生在我的房子里的事。
按照这个表象分析,杨孟春应该是冤枉的——他有没有买凶杀人的动机,这个谁也不知道,但是按照逻辑来分析,他总不该在自己的房子里杀人,然后又跳窗逃跑。
好歹是一科级干部,就算算计人,也不该如此智商低下纰漏百出。
然后市局就发话了,这是重大嫌疑人,原则上不能放人离开,除非北崇区政府或者区党委来领人,我们才会放你走。
市局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就算你是实职正科,还是财政局长这种顶尖的实职,但这是杀人案,人是死在你的屋子里了,你又跟受害者关系暧昧,怎么可能平白放你走?
杨局长表示说我还有工作,能否通融一下?市局的警察告诉他,我们这已经算通融了,这是杀人案,是杀人案啊,知道不?
于是杨孟春给隋彪打电话,隋书记说了,可以让组织部长霍兴旺去领你,但是这个事情,光是党委的人去不好,最好是政府的人也去一个。
隋书记心里有数,杨孟春没那么大的胆子,更没有那么愚蠢,但是这个……万一呢?不管怎么说,政府这边要出个人,如果出事,大家一起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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