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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面前讲民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才是正确的,”陈太忠不屑地看他一眼。“法律不可能绝对完善,那么在尊重法治的同时,也要以人治手段来辅佐,在法律面前要讲道德,这是陪审团制度好的一面……”
“嗯,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李市长点点头,表示认可陈区长的话。
“当道德普遍缺失的时候,一味强调法律手段。会催生出更多在灰色地带游走的现象,不完善的法律,不该成为道德缺失的保护伞,”陈太忠点点头,“人治最该强调的,应该是道德的约束力。”
道德的约束吗?有几个人的眼光,在那四个女孩儿身上转一圈。心中暗暗鄙薄:就凭你这个色中恶魔,也好意思说道德?
这四个美女,也许不全是陈区长的禁脔,但其中总有那么一两个,跟他关系不正当。
“你能这么想。确实很好,”李市长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然后就站起身来,“我再四处走一走,你们看焰火吧。”
老李你这到底是唱的哪一出啊?陈太忠看他就这么走开,还真是有点稀里糊涂,合着你走过来,就是跟我辩论一下人治和法治这种不靠谱的关系?
一开始年轻的区长以为,大市长是帮人说项顺便敲打自己来了,然后他又认为,市长是比较倾向法治,注重程序正确的理念,但是到最后他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李强想干什么。
至于说他可能是通过辩论,有理有据地把李市长辩赢了,对方无言以对,才转身离开——别逗了,这话陈某人自己都不信。
且不说他的论点和论据都有点问题,论证过程也比较仓促,只说人家李强能当上这阳州的一市之长,以其能力和眼界,肯定是心性坚毅之辈,又是主动挑起的话题,岂是他这个毛头小伙子随便空对空两句,就能说得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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