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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具有法律效力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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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否则无效!!”

        “欸……你们怎么这样!老爷子当时都病得写不了字了,找律师代写有什么不对?”虽然王碧珍嘴上嚷嚷着,但心里清楚地知道,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一般情况下,应该由老爷子亲自书写内容……

        她只是在赌,赌大哥大嫂说不过她,会放任不管……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如果你说爸病得不行了,写不了字了,说明精神状态不对,就算这遗嘱是他命人立的,也是无效。”张岁兰再次冷静地分析道。

        “你,你们……”王碧珍当场撒泼大哭,“爸,您看看,他们不听您的话,不服从您的安排……可怜我们青山啊,老实人一个,这么多年被大哥大嫂占了便宜,一个字都不说,心里多委屈啊……”

        张岁兰微微皱眉,早就料到王碧珍会来这一套……

        撒泼打滚可是她的拿手好戏!!

        这时,何律师上完洗手间回来了……

        王碧珍哭着将事情经过告诉他……

        何律师笑了,“在座的各位是不是搞错了?我帮老爷子代写的遗书,在法律上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老爷子当时让我帮忙代写遗嘱时,我的同事也在场,他们都签字了,满足这几个条件,遗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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