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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眼挑了挑,有种跃跃欲试的感觉,正所谓的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在他刚满十岁的时候,家中来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说是老人其实一点都不老,而是他自己说的,他已经一百一十岁了。
虽然白发苍苍,但是精神矍铄,脸上的肌肤那也是光滑细腻有光泽,不比年轻人的皮肤差。还有他那矫健的步伐,根本就不像上老人。
不过,当时父母都以为那是一个疯老头,只是碍于身份不好撵人,不然被人认为嫌贫爱富,那就不好了。
毕竟对于做生意的他们,一个好的口碑,比什么都好。
让他们感到更惊讶的是,那个老者竟然要留下来教它习武。
这让全家人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年代都开始舞刀弄枪了,谁还去学那个武术。不过,对于伊老爷子这种出生入死的人来说,他觉得有一身好本领,其实比任何武器都强。
毕竟那些东西可是身外之物,武学的奇妙,是年轻一辈无法体验到的。
就这样,全家人就同意了把他留下来,只因为他肯定说出姓甚名甚,一家人都是“师父师父”地喊他。
就那时候开始,伊国胜的一生,就在十岁的这一年改变了。明天天未亮就被师父叫起来扎马步、跑步,这训练可是一点都不简单,更甚至于比他后来的负重越野,那还要辛苦。
由于底子不是很好,必须高强度学习,那段日子,他记忆犹新,一点点的改变,都能让他欣喜好久。直到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真皮左转,就是半年后了,当时喜得他直接兴奋地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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