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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萱暗淡的心情却是因此明媚起来了,然后对着叶枫的身影高兴的喊道:“我明天才走。”
叶枫背对着高萱挥了挥手。
高萱也没有介意,想回东州,是她这一个星期以来一直在心头盘旋的想法,是的,现在她崇拜叶枫,喜欢叶枫,年纪轻轻便已经站在了这个社会的金字塔顶端。
又帅,又多金。
这样的男人谁会不喜欢呢?
哪怕我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去,面对这样的男人,也会忍不住的去喜欢吧?
高萱在心里想着,可与此同时,高萱又非常的自卑,叶枫越是展露出他的才华,他的能力,高萱就越是迷恋,可越是迷恋,也越是自卑。
所以和叶枫来燕京这十天里面,高萱先是待在家里,接着哪怕知道会让叶枫不耐烦,她也想跟在叶枫的身边,她想把这十天的相处,当成记忆,小心翼翼的藏在自己的内心,不去说与他人听。
喜欢一个人嘛。
自己知道就行了。
干嘛要告诉给别人听呢?又不是要拿来炫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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