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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察院,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东陵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实施衙门。
都察院维护统治正常秩序,保障朝政国家平稳运转,东陵国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
最高官职为御史台,下设左、右都御使,左、右副都御使,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
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
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
行则监军纪功,各以其事专监察。而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
都察院下设机构众多,官员众多,职权庞杂而重大,因此
历代选择都察院御史台人选,选授和督察是甚为严格。
凡监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举,务要开具实行,移咨吏部,审察不谬,然后奏除。其后有犯赃及不称职,举者同罪。
御史台必学识渊博,通达政事,熟悉朝政以及朝中官员,忠正端直者,方可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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