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四十七、是谈判,不是要挟 (2 / 3)

《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吴梓臣道:“彭经理能意识到这是一部罕见的佳作就好,如此一来,我们商谈小说版权转让的条件时就不用多费口舌了。”

        “商谈小说版权转让的条件?”彭旻惊讶地看向江水源,“江先生,当初我们不是约定以每个字2.5元的价格向你约稿的吗?怎么,你要毁约?”

        吴梓臣连忙说道:“非也!非也!我们不是要毁约,只是想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更严格地界定版权转让的范围。我们的意见是,贵公司以每个字2.5元的价格向我们老大约稿,只能获得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此外,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表演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等,我们均予以保留,不在转让版权之列。”

        “你们打算把小说改编成影视剧?”

        “为什么不呢?难道你不觉得这部小说很适合拍成电影吗?”吴梓臣反问道。

        彭旻思忖片刻后答道:“如果我不答应呢?”

        “那么你将如愿以偿,获得一本八万字的初中生作文选!”

        彭旻脸色微变:“你这算是要挟吗?”

        “这明明是谈判,怎么能算是要挟呢?”吴梓臣笑嘻嘻地说道,“彭经理你不要着急上火,咱们可以心平气和地算个账。我们老大这本小说,配上他的照片,只要宣传推广得法,通过正常渠道销售个十万、二十万册应该没有问题吧?”

        彭旻对此没有否认:“然后呢?”

        “也就是说,哪怕我们老大和出版社签最低八个点的签约稿酬,保留一切版权,这部小说保守估计也能赚个二十多万。这和你们锦衣服饰给的稿酬不相上下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