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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叔,久见了。”朗月大大咧咧地坐在王府大厅的椅子上,冲着坐于主位身着狼袍的尊贵男子嘻嘻一笑。
天狼王虽是颉利可汗的王弟,但却正值壮年,与颉利乃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只不过他出生之时,老可汗早已退位让贤,只与太汗后享受天伦之乐,而汗位则早已交到了大王子颉利的手中。
这既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
幸运,是他一出生便免去了夺嫡争位的机会,也因此可以保住一条性命。毕竟当年老可汗膝下十五子,到大王子颉利登基称汗之时,却只剩下了他一个,可想而知当初那场夺嫡之争,究竟有多么惨烈。
不幸,则是他作为十六王子,一出生便与汗位无缘。
就这样,出生便与汗位失之交臂的天狼王在王宫内长到了二十岁,便被颉利依据祖制,册封为天狼王,成为了蛮国内唯一的一位亲王。
作为王子,能够得到这样的结果,也算是好事。
知足者常乐。
天狼王不眼红那张蛮国最为尊贵的座椅,而是在自己的封地内励精图治,所以才换来了如今蛮国除却王都之外的第一重城。
随着时间的流逝,天狼王的名声越来越大,蛮国百姓也渐渐只知那位尊贵无上的天狼贤王,浑然不记得当年那个一出生便注定与那张座椅无缘的十六王子。
这位年不过半百却已经是蛮国第一权贵的王爷看着朗月丝毫不掩饰的做派,宠溺一般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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