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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敌人阵营乱了,他就不会画弧,而是笔直杀进去,但敌人稳住阵脚,他就只能吃掉前边混乱的这些。
轰隆隆的铁骑冲锋起来,大地仿佛都在震颤,给人的震慑力颇大。
马奴的身体开始微微低伏下去,眼看要与敌人接触,手中的长枪也从高举变成平端。
随着他的动作,后面的长枪也都放低下来,这也是给后军的信号,代表准备接敌。
以马奴为前锋,骑兵瞬间杀入敌人混乱的前军。
战场之上,个人武力作用会变低很多,尤其是以重甲敌无甲,而且前者还借助着马力冲锋。
只一瞬间,敌人便被冲的东倒西歪,马奴手中的长枪更是连串两个敌人。
敌人鲜血崩出的瞬间,马奴特意看了一眼,这些金发碧眼的家伙,流的血并不是金色或绿色的。
跟他一样,这些家伙也是红色的鲜血。
“弃枪持刀,不要恋战。”
马奴吼了一声,虽然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可他还是忍不住提醒,怕一些战士舍不得长枪而拖着尸体前行,那会严重的影响马速和战士的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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