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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小爷进来喝点儿?”
“不了,改日吧,哈哈!”
刍荛扛着刀,走在街上,挂着一脸笑,露着一口白牙,本该是温暖近人,可惜脸上的刀疤着实渗人了点儿。
他不在乎这个,因为这是该得。
旁人救了自己两条命,自己就该还回去,何况只是两道刀疤而已。
刍荛一点儿也不在乎这个,他是个爽利的西北汉子,信的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爱的是金钱美人,靠的是手中的刀。
至于其他?容貌不过是皮囊而已。
嗯,不过恩公长得,还真的是俊啊……比那巷子里的窑姐儿都俊,自己要是也那么俊,说不得也得珍惜点儿。
如今,他走在这花街上,是个商户都得跟他点头赔笑,也别管这笑是不是真的,反正都得喊他一声爷。
他从西北带着荆芥一路奔逃到玉京,辗转万里,为的就是有一天能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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