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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后悔了 (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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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生命?”

        “就是找来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出生的孩子,认作家中义子,用来替主人挡煞。”秋瑜云淡风轻地解释。

        路臻觉得这是在鬼扯淡吧。

        编故事都不带这样编的。

        秋瑜最开始也觉得像在鬼扯。

        他十岁那年被带到傅家,让一大群寺院高僧围着,焚香做法阵,因为傅斯年的父母去得早,他对着遗照哐哐地磕了三个响头,就这样和傅斯年成了义兄弟。

        当时韩文彦也在,但韩文彦和他的身份不同,韩文彦是老管家的孙子,并且对大小姐一心一意,是自愿陪伴她成长,要做这只“替罪羊”的。

        秋瑜只是为了钱。他出生在一个穷苦又偏远的村子里,家里还有四个兄弟姐妹,经常穷得揭不开锅。有一天家门前突然停了几辆豪车,是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豪华。沈千槐带着一群保镖从车上下来,提着个大皮箱,里面装着他数不清的钞票。

        和他父母交涉了几句,秋瑜当时没听清楚,只知道父母接过了皮箱,把他领到沈千槐面前。

        沈千槐花三百万把他买下来,并且答应他的父母,会无条件支持家里的弟弟妹妹成长,父母纵然不舍,但别无选择。

        秋瑜并不怨恨父母将他卖掉,有头发谁想做癞痢?况且傅家没有苛待他,提供他最好的食宿环境,接受最好的教育,几乎改变了他整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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