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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鹤无奈提醒,见她目光仍然迷糊茫然,干脆竹筒倒豆子似的把那点破事儿一口气说完:“大琉洲天命府奉家二房嫡子——奉钦,你当初说人家香得像朵干净清新的小白莲儿,还跟只蜜蜂似的,一天到晚围着他打转。”
“哦。”荀昭恍然大悟,两手一拍,“对!我想起来了。”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远在大琉洲的天命府拜访剑宗,至于为何剑宗明明对外宣称封山却又接待天命府,那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自天命府而来的客人里有个散发着清雅淡淡莲香的少年郎,荀昭对他几乎无法自拔。
关于前世的记忆十分模糊,她只隐约记得这种人好像叫Omega,对她、对所有的Alpha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所以她差不多是依从本能地答应缔结婚约,最重要的是一旦成亲就表示她可以下山了,老话说成家立业,当然是先成家再立业。
荀昭迫不及待地追问:“他派人来商议婚期的?怎么不自己来?”
“我就是一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镇宅神鸟,哪知道他们天命府的破烂事,反正来的就是个小客卿,哼!简直不把我们剑宗、不把你放在眼里。”
玄鹤愤懑不已,它通体漆黑如墨,光泽如铁,只额前生有一撮白羽,迎风飘摇,仙气十足。
荀昭垫脚摸了摸这只仙禽的脑袋,语重心长道:“好好说话,以后奉钦就是我们自家人了。”
玄鹤直立比人高出大截,为了将就荀昭的个子,一头走哪儿都是呼风唤雨的仙禽不得不低下头颅,语气埋怨:“你个小败家子儿!就这么把屹立六万载不倒的剑宗送给一个小白脸了?”
“你胡说什么呢?等他过门后,天命府是我们的了。”荀昭还它一个幽怨委屈的小眼神,随即把胸口拍得震天响,理直气壮得不行,“换句话说,他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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