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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盛世豪庭 (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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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他们是萧炜高中时候。

        那时候萧炜父母还没有出事,家里条件非常优越。

        萧炜作为交换生到米国国圣约翰中学开始了为期两年的学习。

        在一次聚会中,萧炜偶然用家里给他保命的生物制剂,救了被人下毒的罗天娇和聂浪。

        他们三人家世差不多又同在异国他乡,因此三人在异国他乡建立的革命的友谊。

        当时,三人中公认最牛逼的是萧炜。

        当时的萧炜意气风发,每天都在花天酒地,但是什么东西一学就会,成绩也是最牛。

        每次考试都是a++属于典型的学神。

        萧炜资质很好,只是后来收到打击才一蹶不振的。

        当萧炜后来到修真界之后,重新振作起来,一样惊才绝艳地震惊了整个修真界。

        而罗天娇是家族里公认的做生意的天才,她不但她学习极为刻苦,且涉猎广泛,一口气学好几个专业,虽然比不过萧炜,但也属于典型的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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