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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同学会 (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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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利德将一个长条的盒子捧到洛林面前,打开后里面是一把亮得刺眼的佩剑。

        布利德道:“伯爵阁下既保卫了枫叶丹林,又惩罚了那些阿尔摩哈德人,为我们这些枫叶丹林的校友们很出了一口气,我们知道之后,特意做了这把刻有枫叶丹林徽章的佩剑,算是我们对伯爵阁下保卫了枫叶丹林的谢意,祝愿伯爵阁下战无不胜。”

        佩剑不是长剑,一般都是礼仪性质的,剑身都不长,两尺多点样子,剑鞘是用白色的金属制成的,却明显不是白银,看来只能是比黄金更值钱的铂金了。

        剑鞘上用金丝和宝石做成了装饰的花纹,剑鞘中间是用黄金和宝石制做的枫叶丹林校徽。

        剑锷和剑柄也都是用铂金制成,线条简洁大方。

        剑柄的顶端,是一块和鸽蛋一样大的蓝宝石,切割出的棱面发出刺眼的光芒,整把剑就像是在发光一样。

        洛林看着这把剑笑笑了,心说,就这个剑鞘都够收买我了,何况这个宝石,这把剑就是没剑身,也能跻身名剑之列了,这帮孙子们还舍得下本钱。

        布利德道:“一早就听说过洛林阁下在家乡时,从巫妖和巨龙在战斗中勇救家人,伯爵阁下的勇武,只有这样的武器才能配得上。”

        洛林只是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心说:带这把剑上去和人打架,简直就是脑门上写‘我是二b,来揍我吧‘一样。傻子才带出去见人。

        洛林道:“布利德大人费心了,唉,说起来也是糗事,在家乡打那一架,我自己也受伤不轻,差点就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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